SAVAGE網路服務條款/Terms & Conditions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讀野蠻人企業社(以下稱本公司或SAVAGE)提供網路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網路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在您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您已經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及「隱私權保護政策」之所有內容,且視為您已確認詳閱並同意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如您不同意本條款之全部或部分內容,請勿下單,並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
一、網路會員資料/消費者資料
1.在您前往結帳前,必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始得購買SAVAGE產品,並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服務相關的活動。加入SAVAGE會員後,個人資料有異動,請務必即時更新,以保障您的權益。如因未正確更新個人資料,致未能收到PA寄發之會員權益、活動內容、消費優惠等相關資訊。或變更、終止會員權益、消費優惠、活動內容之通知,會員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會員已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
2.訂單結帳時或加入SAVAGE會員後,個人資料之填寫如有重複、錯誤或虛偽不實、故意冒用他人姓名、侵害他人姓名權、公司名稱專用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有違反公序良俗、政府法令,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等情形,本公司得拒絕註冊,並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會員帳號,取消會員資格/取消交易,拒絕提供本服務,會員/消費者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主張,並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隱私權保護聲明:會員/消費者之個人資料受到本公司隱私權條款之保護與規範。
二、網路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1.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應負保護、教養之責任。若您未滿二十歲,或係依法令規定未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之人,須由您的家長(父、母或監護人,以下同)陪同閱讀本條款,在您的家長詳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後,才能使用本服務。當您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您的家長已詳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2.會員應自行確保會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會員/消費者對於自己本身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a)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立即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savagetw1998@gmail.com)。
(b)會員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以及取得相關消費資訊、購買商品或服務…等,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任何人包括會員,亦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c)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讓、轉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用。
3.會員/消費者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消費者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消費者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a)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b)侵害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f)濫發廣告郵件。
(g)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如會員/消費者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或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消費者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加入黑名單,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本公司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三、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消費者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及本條款,並得於修改及變更前60日,於本公司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活動及使用本公司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如會員/消費者不同意修改或變更,應於修改或變更生效日前,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如逾期未為通知,應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
四、網路交易須知
1.當會員/消費者完成網路平台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將自動發送一封電子郵件通知信,該通知僅表示通會員/消費者已收到訂購訊息,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消費者可以在本網站查詢出貨狀況。
2.當會員/消費者使用本服務完成訂購程序,即表示已經提出購買之要約,並同意本條款及網頁上所載明之交易條件或限制。會員/消費者所留存之個人資料(例如:地址、電話…等),於訂購後如有變更,應立即上線修改,不得以資料已變更為理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會員/消費者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網路交易,如遇有任何疑義,應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有交易資料不正確之情形,應立即通知SAVAGE客服人員(savagetw1998@gmail.com)協助處理。
五、商品的退回
1.收受商品後,如發現所訂購之商品有瑕疵,可以退回商品。
2.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交易之商品,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並不適用前述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
(a)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商品、贈品、吊卡、外包裝塑膠袋、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與整潔,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紙本),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檢驗人員會酌情處理退貨。情形嚴重者,本公司得拒絕退貨及退款。
(b)試穿時,如果您有化妝請特別小心,若衣物有沾到妝粉時,恕無法退貨。
(c)在您有抹香水或是抽菸時,請不要試穿,如服飾已沾染任何味道,恕無法退貨。
(d)如您長時間試穿,已在服飾上產生摺痕或髒污,恕無法退貨。
(e)商品已下水或已在商品上加工,非SAVAGE商品出貨時的樣式,恕無法退貨。
(f)如消費滿額贈或有贈送活動贈品,退貨時請連同㽪品一起退回,未退回贈品恕無法退貨。
(g)網頁如標示【無提供退貨服務】已拆封之特賣、限量、福袋、貼身內著衣物(基於衛生原則)。
(h)依照您所要求或註明的規格、需求或時間,所訂製、調整或送達的商品。
(j)超過七天鑑賞期未告知客服人員需辦理退貨;或是已告知客服退貨,但沒在期限內至超商辦理退貨或宅配業者聯絡不到未收到退貨的情形下,恕無法退貨。
六、電子報的寄送
七、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本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1.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智慧財產權,屬於本公司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括會員本人,未經本公司或權利人事前之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而使用。如有違反,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加入黑名單,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2.會員或任何人如發現有任何侵害本公司智慧財產權之情事,歡迎您提出檢舉,並請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savagetw1998@gmail.com)。
九、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及網路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而涉訟,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野蠻人企業社,個人資料保護告知及暨同意事項
為提供會員/消費者最完善的網路服務,並保護會員/消費者個人資料,野蠻人企業社,謹此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告知您如下事項:
1.蒐集目的、個人資料類別、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為提供會員/消費者有關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各項消費優惠、商品、服務、活動及最新資訊,並有效管理會員/消費者資料、進行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與調查、滿意度及消費統計分析調查(下稱蒐集目的),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將於上開蒐集目的消失前,在臺灣地區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之必要地區內,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填載於本公司網路購物平台及網路會員申請之個人資料、消費與交易資料、信用卡刷卡資料,或日後經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個人資料。在上開蒐集目的範圍內,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會將您全部或部分個人資料,提供予關係企業或合作廠商。
例:當會員/消費者使用本服務進行線上消費,本公司需透過宅配貨運等合作廠商,方能完成貨品或相關贈品之配送,故當會員/消費者完成線上交易,即表示會員/消費者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將會員/消費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電話…等)提供予宅配及貨運合作廠商,以利完成貨品或相關贈品之配送。
2.權利行使事項
您可透過本公司客服人員(savagetw1998@gmail.com)向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行使下列權利,除個資法另有規定外,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不會拒絕:
(a)查詢或請求閱覽您的個人資料。
(b)製作給您個人資料複本。
(c)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
(d)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e)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f)您拒絕接受行銷。
3.注意事項
您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行使個資法書面同意之方式。如您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或要求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您瞭解本公司或關係企業可能因此無法進行網路會員資格審核及相關處理作業,或提供您完善的網路服務,尚請見諒。